第二十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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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散去的慌乱,更加惹人怜惜。 林炔将她送到队伍当中,她走了两步,便回身看过来,对林炔感激一笑。 流月如银,映在她的面颊,抬眼的刹那,月光都黯然失色。 白鹤行玩着长枪,没有下马,居高临下地看着另外三人,手腕一翻,银光寒芒一瞬而过,还沾着血珠的枪尖已经抵在了他们脖子上。 他道:“我只会留下一个人的性命,猜猜看,谁会那么幸运?” 这杆长枪是白老将军在白鹤行及冠时送他的的生辰礼,取材于北塞外的雪山铁矿,数十道工序冶炼提纯,大沂的锻造工匠又花了近一年的时间才将这杆枪锻造出来。 净重十八斤有余,是锻造过程中白鹤行试了几次后定下的最顺手的重量,相较于普通的长枪,重了一半不止。 长、短、重、奇四类兵器中,即使是锤和斧这样的重兵,也不会一味追求重量,枪矛兵器在长短形制上就有十余种细分,而白鹤行的这杆枪十分独特,枪杆更长,重量更甚,只有他一人能使得顺手。 棱刃削铁如泥,能轻易的划破皮肉,碾碎骨头,刃上也并不会粘上碎肉和骨屑。 枪尖那滴血还带着余温,明晃晃地悬着,无声无息地滴落了。 白鹤行混迹军伍之中,对百兵都有些了解,闲来无事会到演武场和人比试,他往往是随意从兵器架上挑一把,一回生二回熟后基本没人能在他手下过十招。 有时候他会专门挑一些未曾见过的兵器,无论是长兵还是短兵,他都乐意钻研其攻防套路,但真正行军打仗时用的最多的还是长枪。 他一贯用的都是白家的武学套路,身形修长,倒是极适合舞枪弄棒,他得了趁手的兵器,爱不释手,将其取名长溟枪。 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