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 喜欢和爱的区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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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,先凶我一顿不吃早饭的危害,说他当年在霍格沃兹都是早早就起来预习课程,练习魔法,为什么我年纪轻轻就这么懒散。 今天他自己起得迟还要怪我。 “小家伙,我都被你带懒了。” “呸。”我啐他。 里德尔靠在床头打了个响指,平整叠好的衣服从衣柜里自己飞出来叠好在床脚凳,他实在是个把魔法融入灵魂的人,这种一时兴起的即兴小魔法,基本已经脱离了魔杖。 不得不说,本学渣有点羡慕。 “老东西,想学!” 里德尔拧拧我的鼻子:“你先把无声咒掌握好。” 这太难为我了。 不对! 是大劳德真没用! “你真没用!”我大声把锅甩给他,气鼓鼓起床穿衣服。 反正不管怎么说,错得一定是里德尔。他也习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骂他一顿的无理取闹,自顾自起来把衣服穿好。 我没什么要拎回去的小行李,只需要把手搭在老秃子的手臂上,顷刻之间就能回家。 沃尔布加没有吃午饭的习惯,这个时间还在和奥赖恩在卧室里看报纸聊天。 沃尔布加不在,我对老秃子也不用太端着,扶着他的胳膊挨挨蹭蹭要个离别吻。 老秃子眉眼透着餍足,他多喜欢我主动啊,当即低下头顺从贴过来。 我沉醉在里德尔的英俊和顺从里,手臂抱着他的脖子,踮起脚尖亲吻他。 在他身边烦他,和他真正分离开又舍不得。 “里德尔……”贴着他的嘴唇,我软软从鼻子里哼出他的名字,“怎么办